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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制品中的重要性-环保稳定剂

来源:http://www.jjbaihe.com/ 时间:2015-11-24 点击数: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相继提出禁止使用铅盐、镉盐类稳定剂的要求:

一、欧洲

1、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2000年3月11日批准了EN71-3标准,对可溶性八项重金属作出限制,其中要求铅限量为90mg/kg;

2、欧洲议会与2000年通过环保法案76/769/EEC-PVC材料环保要求绿皮书,要求从2003年8月开始,在电器类材料中禁止使用铅盐等18种有害物质,到2015年全面禁止用铅盐稳定剂;

3、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又颁布了《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明确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凡投放欧盟市场的大型,小型家用器具,IT和远程设备通讯设备,视听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工工具,玩具及休闲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等八类机电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PBB,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4、2005年七月6号,欧洲议会和董事会又颁布了《关于制定能耗产品环保设计要求框架的指令2005/32/EC》(EuP),它为了提高产品总体环境绩效,保证能源供应安全,该指令涵盖了所有能用产品。它对我国塑料工业产生的冲击将比RoHS和REACH法规更为严重;

5、2006年22月2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又提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法规,即REACH法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其中铅限量标准1000mg/kg。

二、国内

1、国家七部委已于2006年2月28日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对铅,镉有毒物质做出了类似RoHS指令的设定,这个信息产品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的文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行;

2、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中限定了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的****限,铅为90mg/kg;

3、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其中有关重金属的限量做了重大修改:其中铅浸出量低200倍为≤0.005mg/L;国家标准GB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于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限定人造革中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90mg/kg,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75mg/kg。

不可否认西方工业国家制定规定出台这些政策,是他们在其技术上的成熟,经济上可以承受的情况下的所为,而中国企业追求的市场占有率,是产品的公用性和使用价值,所以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上都未能积极应对,导致在环保压力进一步加大,外销形势严重恶化的今天,大多数企业都束手无策,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应此当我们再次省视上述各环保法规,法令和国内目前稳定剂,使用状况时,我们助剂生产和塑料制品加工行业应当有长期有效规划,减少或放弃生产使用铅镉重金属稳定剂,改为使用较为成熟环保稳定剂。

江苏百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有:液体钡锌稳定剂液体钡镉锌稳定剂液体钾锌稳定剂液体钙锌稳定剂粉体钙锌稳定剂降粘剂、液体超透钡锌稳定剂、液体超透钡镉锌稳定剂、粉体钡锌发泡稳定剂、三盐基硫酸铅、二盐基硬铅等,能满足各类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客户遍及全国。订购热线:1350526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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